散寒解热口服液
品牌名称: |
散寒解热口服液 |
规 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2 |
执行标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390(Z-043)-2005(Z) |
功能主治: |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感冒风寒证,症见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肢体酸楚,鼻塞声重,时流清涕,喉痒咳嗽,项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详情介绍
散寒解热口服液说明书 甲 类
注册 商标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散寒解热口服液
汉语拼音:Sanhan Jiere Koufuye
【成 份】葛根、麻黄、桂枝、白芍、苦杏仁、生姜、大枣、甘草。辅料为纯化水。
【性 状】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气微香,味微苦、略甜。
【功能主治】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感冒风寒证,症见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肢体酸楚,鼻塞声重,时流清涕,喉痒咳嗽,项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个别病人服药后可能出现心慌。
【禁 忌】风热感冒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包 装】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6支/盒。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390(Z-043)-2005(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62
【说明书修订日期】2020年12月01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东路1 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东路1号
邮政编码:644104
电话号码:(0831)5109859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说明书设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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