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2024年9月10日13:30分)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拟对“处置生产废料(药渣)单位”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处置生产废料(药渣)单位项目
二、资格证明文件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授权(仅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见附件1;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5. 国家要求的从事该行业必须具有的其他证书资料。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司鲜章)
三、投标方式及价格
1.投标时由各单位按要求密封投标报价,投标声明(价格折扣或其他声明)都必须在报价中标明。(请投标人自拟报价清单)
2.采用人民币报价,中标单价即为结算单价。
3.投标人需要注明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以此作为评标依据。
4.投标拦标价100元/吨,药渣处置报价单见附件2。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人在2024年9月9日9:00时前未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弃标。
2.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必须缴足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 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在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退回。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
收款单位: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宜宾市工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314 5171 0910 0003 461
六、技术参数及要求
见附件 3。
七、投标方式
投标人可采取将投标书密封邮寄或带到开标现场两种方式。(密封口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八、付款方式及税率
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结算时间:当月产生的生产废料清运处置费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结算;2.付款方式:凭结算周期内双方过磅时签字确认的过磅秤凭据结算,乙方按时按约完成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需先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财务核实无误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对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选择不付款、少付款或者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九、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0日13:30
十、开标地点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三会议室(行政三楼)
十一、其他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东路 1 号(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综合管理部)
邮编:644104
联系人:赵培杰 汪继佑
电话:0831-5109898、5109696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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